一、綜合布線系統(tǒng)
(1)水平子系統(tǒng)、包頭電纜使用量計算方法:
平均包頭電纜長度=(遠信息點的水平距離+近信息點的水平距離)/2+2H(H層高)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平均長度×1.1+(端接公差,通常為6 ) 每箱電纜數(shù)=每箱電纜長度/實際電纜平均長度電纜所需箱數(shù)=信息點總數(shù)/每箱電纜接線數(shù)注:遠和近的水平距離信息點是地板布線室(IDF)到信息點的實際水平距離,包括實際水平布線的距離。 IDF 還應包括相應的樓層高度。上述“平均電纜長度”計算公式適用于一層或三層設置一層配線柜(IDF)的情況。
(2)中繼子系統(tǒng)
①銅包頭線纜用量計算方法:
平均包頭電纜線纜長度=(遠IDF距離+近IDF距離)/2
實際平均電纜線纜長度=平均電纜長度×1.1+(終端公差,通常為6)
每軸包頭線纜數(shù)=每軸電纜長度/實際平均電纜長度
所需包頭線纜數(shù)量 = IDF 總數(shù)/每箱電纜數(shù)量
注:遠、近 IDF距離是樓層配電室(IDF)到網絡中心主配線架(MDF)的實際距離,主要取決于樓層高度和弱電水平距離好到機房(MDF)。
大對數(shù)包頭線纜的對數(shù)按1:2計算(即1個語音點配置2對雙絞線),合理設計選用25/50對電纜。一般不選用100對大對數(shù)電纜,因為施工難度較大。
光纜用量計算方法:
包頭電纜光纜平均長度=(遠IDF距離+近IDF距離)/2
包頭線纜實際平均長度=光纜平均長度×1.1+(端接容差,通常為6)
所需光纜總量=IDF總數(shù)×光纜實際平均長度
注:IDF遠距離和近IDF距離為地板布線室(IDF)到網絡中心主配線架(MDF)的實際距離,主要取決于地板高度和弱電井到MDF水的距離水平距離。光纖芯數(shù)、單模和多模的選擇如招標文件有明確要求,按要求進行設計。常見的選擇是6芯多模光纜。
二、安全系統(tǒng)
1TV監(jiān)控系統(tǒng)
(1)包頭電纜視頻線計算方法:通常選用SYV75-5規(guī)格。
平均線纜長度=(遠攝像機距離+近攝像機距離)/2
平均電纜長度=平均電纜長度×1.1+(終端公差,通常為6)
所需包頭電纜電纜總數(shù) = 攝像機總數(shù) x 實際平均電纜長度(米)
注:遠和近攝像頭距離是指安防監(jiān)控中心機房到安防機房遠和近攝像頭的實際距離(注意樓層高度)。當集群建筑的長寬與主樓(標準層)的長寬差距較大時,需要分別按集群建筑和主樓計算實際平均電纜長度。
(2) 電力包頭電纜計算方法:RVV2*1.0規(guī)格。
方法一:因為攝像頭的分布比較分散(尤其是群樓)。所以建議按照視頻線長度的1/2到1/3來計算。
方法二:每8個攝像頭鋪設一根電源線:
所需電源線總數(shù)=(攝像頭總數(shù)/8)*視頻線計算中視頻線的實際平均長度。
(3) 控制電纜計算方法:(云臺+變焦攝像機),RVS2*1.0規(guī)格。
平均線纜長度=(遠攝像機距離+近攝像機距離)/2
平均電纜長度=平均電纜長度×1.1+(終端公差,通常為6)
所需電纜總數(shù) = 攝像機總數(shù) x 實際平均電纜長度(米)
注:遠和近攝像機距離是指監(jiān)控中心機房到機房遠和近攝像機的實際距離(注意樓層高度)。當一組建筑物的長度和寬度與主體建筑物的長度和寬度存在較大差距時,需要單獨計算電纜的實際平均長度。
2 防盜報警系統(tǒng)
(1)兩芯報警電纜計算方法:RVV2*0.5規(guī)格。
平均線纜長度=(距遠報警前端設備的距離+距近報警前端設備的距離)/2
平均電纜長度 = 電纜扁平平均長度×1.1+(端接公差,通常為6)
所需包頭電纜線纜總數(shù)=前端報警設備總數(shù)×實際平均線纜長度(m)
注:報警前端遠和近距離是指到保安人員的距離 到中央機房(或報警鍵盤、擴展模塊)或到機房遠和近的報警前端設備的實際距離(或報警鍵盤、擴展模塊)(注意樓層高度)。當一組建筑物的長度和寬度與主體建筑物的長度和寬度存在較大差距時,需要單獨計算電纜的實際平均長度。
四芯報警電纜的計算方法同上。 RVV4*0.5規(guī)格
(2)報警聯(lián)網總線計算方法:
由于報警聯(lián)網公交多為單路(或單路),少數(shù)為兩路(路)或多路(路),因此需按實際公交線路計算。
所需電纜總數(shù) = 實際總線布線長度 × 1.1 + 端接公差 (m)
注:端接容差=總線上需要連接的設備(通常是報警鍵盤、擴展模塊)的數(shù)量*6
3 樓宇設備監(jiān)控系統(tǒng)
(1) 從傳感器和執(zhí)行器的監(jiān)測點到DDC盒的各種電纜計算方法:
通常有RVV2*1.0、RVS2*1.0、BVS2*2.5、RVVP2*1.0、RVV8*1.0(用于DDC箱到設備配電箱)等規(guī)格。
平均電纜長度=(遠監(jiān)測點距離+近監(jiān)測點距離)/2+H(H—樓層高度)
平均電纜長度=平均電纜長度×本DDC內監(jiān)控點總數(shù)×1.1+(終端容差,通常為3)
所需電纜總數(shù)=監(jiān)測點總數(shù)×電纜實際平均長度(m)
注:包頭電纜遠和近監(jiān)測點的距離為DDC盒到監(jiān)測點或監(jiān)測設備實際距離。每一類電纜應分別計算。
如果DDC箱安裝在受控機房,如冷熱源機房、空調機組、新風機組等機房,冷熱源機房的“實際平均電纜長度”可以按15米計算(但要注意監(jiān)控冷卻塔的DDC安裝位置);空調機組、新風機組等機房的“實際平均電纜長度”可按10米計算。
(2) DDC網線計算方法:RVSP2*1.0規(guī)范
所需線纜總數(shù)=根據(jù)組網實際走線計算的組網總長度×1.1+DDC盒數(shù)×(端接容差,取6)。